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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不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所得稅 閱讀(7.31K)
合夥企業不交個人所得稅嗎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

委託代理就是代理人以書面的形式委託代理人行使代理權。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幾點:

1、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委託代理終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並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

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