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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遭遇家庭暴力 | 離婚後能索賠嗎?

家庭暴力 閱讀(5.53K)

實踐中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夫妻已經協議離婚數月,妻子想要前夫賠償因家庭暴力的精神損失費,妻子的訴求能得到滿足嗎?婚內遭遇家庭暴力,離婚後能索賠嗎?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婚內遭遇家庭暴力,離婚後能索賠嗎?

案例介紹

楊女士與前夫是在今年3月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離婚的原因是家庭暴力。“他婚後經常因為一些家庭瑣事打我,有時候喝醉了打得更厲害。”楊女士說,村委和婦聯也到家進行過多次調解,她被打得嚴重時還曾報警求救,派出所也來處理過,但前夫卻仍舊沒有任何改變。

“現在我們雖然離婚了,但身體卻因為婚後長期被打經常生病,每天的心情也不好,還經常做噩夢,聽人說我這樣的情況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問他去拿,他卻說我痴人說夢。”楊女士因此找到“法律百事通”尋求幫助。

解析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楊女士是因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才協議離婚的,在離婚原因上楊女士丈夫明顯有過錯,楊女士依法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及離婚後治療丈夫毆打傷的醫療費等賠償。”

同時,“楊女士起訴要求賠償應當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一年內提出,超出一年的,法院不支援。另外,雙方在協議離婚時如果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賠償要求的,法院也將不予支援。”最後,律師建議楊女士若想通過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最好儘早提出,以免時效超過,並注意收集醫院治療的病歷資料、發票、診斷證明書,派出所的出警與詢問筆錄,村民委員會的證明等證據。


婚內遭遇家庭暴力,不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在家庭暴力離婚訴訟中應該如何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