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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離婚房子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 閱讀(1.64W)

一、家暴離婚房子怎麼處理

家暴離婚房子怎麼處理?

家暴行為屬於法定的離婚過錯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導致夫妻離婚的話,一般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就會適當的照顧無過錯方,所以對房產的分割也是這樣的。認定屬於夫妻共同房產的,根據實際的情況對房產作出分割之後,可能並不會一方獲得一半,往往過錯方可能要少分一些。另外,要是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就房產的分割協商一致的話,只要約定的內容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那其實雙方怎麼來分割這個房產都是可以的。

《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家暴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一)雙方協商決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此項規定的含義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因家暴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多分一些財產。

家庭暴力在這個社會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很多家庭都有家庭暴力發生,並且有隱蔽性,很多人都沒有察覺,都是關起屋子毆打,並且家暴之後,一方會要求對方原諒,承諾自己下次再也不敢,如果妻子因此原諒,那麼就會導致下一次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