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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離婚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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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離婚怎麼處理

生活中,雖然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離婚的方式僅僅只有兩種,即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而離婚的原因則包括了家暴、出軌、重婚等等。具體說到家暴離婚,大家知道該怎麼處理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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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離婚怎麼處理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如果夫妻之間、其他家庭成員之間,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是經常的、一貫的,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雖然經法院調解教育,被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不予諒解,堅持離婚,應判決准予離婚。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為,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因此,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