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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貸款再買房是否可以?

財產分割 閱讀(2.61W)

離婚房產貸款再買房是否可以?

一、離婚房產貸款再買房可以嗎?

離婚後能否馬上貸款買房,取決於銀行的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離婚買房並沒有特殊要求,只需將婚後的房產分割清楚,明確名下的房產情況即可。

離婚後你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應該算首套,具備買房資格。但由於你是準備通過貸款買房,就需要看銀行的相關政策了。目前,很多銀行都出臺政策對於離婚人士申請首套房貸的,必須要離婚超過1年才能放貸,堵住“疑似假離婚買房”的漏洞,即銀行在稽核時,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房產的借款人,儘管離婚後無房產在本人名下,但必須是在離婚1年以上的情況下,才符合按首套房貸標準發放貸款的要求;或規定需離婚3個月以上才能申請房貸。

所以,建議直接諮詢所在地銀行,以確認自己是否具備馬上貸款買房的資格。

離婚後你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應該算首套,具備買房資格。但由於你是準備通過貸款買房,就需要看銀行的相關政策了。目前,很多銀行都出臺政策對於離婚人士申請首套房貸的,必須要離婚超過1年才能放貸,堵住“疑似假離婚買房”的漏洞,即銀行在稽核時,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房產的借款人,儘管離婚後無房產在本人名下,但必須是在離婚1年以上的情況下,才符合按首套房貸標準發放貸款的要求;或規定需離婚3個月以上才能申請房貸

二、離婚後貸款的房子怎麼辦

1、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2、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為名義產權人或貸款人。

4、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準,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5、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法院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對於夫妻之間債權債務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離婚財產在法院進行公證判處後,雙方所得到的財產或者房產便是算為各自的私人財產,只要進行正常消費便是允許的。離婚後在進行購房計劃的人也不在少數,再次購房期間還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再想銀行申請貸款購房。房屋的購買也是屬於個人消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