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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財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財產分割 閱讀(3.34W)

二婚離婚財產繼承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之所以社會上有離婚,是因為夫妻雙方的婚姻不能經營下去。那麼夫妻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各種問題,這也是離婚案件中最棘手的問題。對於二婚的財產分割問題,也許很多人會很疑惑,是否和第一次離婚的法律規定一樣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關於二婚離婚財產繼承的法律規定吧。

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繼承權嗎?

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明文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記機關的結婚證明後,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當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雙方當然也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夫妻互相享有繼承權,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家庭關係中地位平等的一個重要標誌。夫妻間的繼承權是基於婚姻的法律效力產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關係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只有具備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繼承對方的遺產。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首先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以及其個人財產。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夫妻可約定其個人特有財產全部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這部分財產也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在分割遺產時,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二、再婚財產如何繼承分割?

如果沒有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即先確定遺產範圍,再根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分割。一般為均分,但要照顧生活來源困難的繼承人。

對於再婚後,已經形成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繼子女關係,與親生子女有同等繼承權。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今社會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又再婚的,再婚又離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而對於再婚夫妻又離婚的,其難點在於再婚財產分割上,尤其是再婚的房屋財產。那麼再婚夫妻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再婚財產離婚如何分割?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如果您的問題比較複雜,您可以諮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

從上文的內容可以瞭解到二婚離婚的相關內容,形成婚姻失敗的原因有很多。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不同原因造成的離婚案件在處理上也不一樣。但是不管怎麼說,二婚等級後也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