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辦理離婚手續的,如果是協議離婚,則應該簽署一份離婚協議書,將各種事項寫清楚,包括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涉及到房子分割的話,通常要辦一個房子過戶手續。當事人要到房管局及銀行辦理。那麼,離婚房子更名後還需要到銀行辦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離婚房子更名後還需要到銀行辦手續是怎樣的?
1、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資訊,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資訊,只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資訊即可。
2、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二、離婚房產更名需要哪些資料?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影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三、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涉及到房子更名的,要辦理過戶手續。原則上房子更名要還清貸款,離婚房子更名後還需要到銀行辦手續。雙方應該用共同財產償還房子剩餘貸款,然後攜帶房產證、離婚證、離婚協議及析產證明等到房管局辦理過戶,然後到銀行辦理房產證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