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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 閱讀(1.38W)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很有可能出現將房產分給另一方的情況,然而此時真正獲得房屋所有權的,還必須要辦理了房產證更名、過戶手續才行。那一般應當如何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怎樣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

一、什麼叫離婚房產證更名?

首先,對於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解釋一下,更名是對未取得房產證時,由於某些原因,需要變更房產產權人的名稱。對於,離婚後房產證變更姓名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離婚後房產過戶。因此,離婚房產證更名,實際上就是離婚房產過戶的問題。變更房產證上的姓名,正確的說法就是離婚後房產過戶。那麼,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手續是什麼呢?

二、應該如何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三、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影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四、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是多少?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其實,夫妻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並不是那麼好辦理的,畢竟房子原先寫的是對方的名字,如果需要進行更名的話,自然需要對方也提供一點配合才行,不然房屋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也不會輕易的就進行了房產證更名,畢竟這是關係到當事人利益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