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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時效

財產分割 閱讀(1.82W)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時效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的時效是多久?

  夫妻離婚,只要屬於兩位的共有財產,兩位的權益都會收到法律保護,沒有規定必須在何時分割共有財產。
  兩位可以在離婚時候,也可以在離婚之後隨時協議分割分配屬於兩位共有的財產。
  達不成相關協議的,可以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