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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第三人可以獲得賠償嗎?

財產分割 閱讀(1.38W)

離婚財產第三人可以獲得賠償嗎?

一、離婚後財產財產可以更改嗎?

離婚財產第三人可以獲得賠償,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處理好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而在實踐中因共同財產分割產生的糾紛是非常多的,如一方隱匿、轉移共同財產等問題,那麼離婚財產涉及第三人,雙方應該協商解決。

離婚財產第三人可以獲得賠償,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二、離婚協議書可以更改嗎?

新婚姻管理條例施行後,自願協議離婚的人數呈上升趨勢,經常有人會問是否可以更改離婚協議書,雖然在離婚時一般離婚登記辦理人員會對離婚的夫妻提醒:要儘量慎重,在擬定協議時要考慮全面,對孩子扶養權、產權、債權債務等方面都要考慮周到,免得日後後悔。

但總有一些離婚當事人,離婚時心情不好、急躁,對有關問題考慮不周全,甚至對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提醒還不耐煩,以致於離婚後又反悔,要求更改協議,這是不可能的。離婚協議在監誓人的監誓下,雙方簽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備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隨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協議,只有兩種辦法:一是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二是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一: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能協商處理的,按協議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三: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由上財產分割的三步思路可知,分割離婚財產之前,先理清離婚時要處理的那些財產在婚姻關係中是歸誰所有。

離婚財產通常都是由夫妻雙方協商進行分割的,但若是出現了夫妻任何一方欠了他人債務的,那麼需要先償還債務,之後才有可能處理那些剩餘的共同財產,並且為了避免在日後發生財產糾紛,協商的內容,需要以書面的方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