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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如何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1.82W)

離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如何分割

如今,大家在結婚的時候,是肯定需要購買一套婚房的。不過,買房的方式就比較多了。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在結婚的時候,男方的父母直接給孩子買的房供孩子結婚使用,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那麼,離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如何分割呢?小編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離婚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如何分割?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父母拿首付的房產如何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如果房產還有按揭貸款,則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評估的房產價值,將贈與款、按揭款扣除之後,支付給另一方一半款項。

要避免這類矛盾,有兩條途徑可供選擇:一是在結婚後把夫妻雙方的名字均寫到房產證上,這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條途徑是結婚前雙方對房屋做個婚前個人財產公證,明確房屋歸某一方所有,因房屋發生的債務、收益與另一方無關。

二、房屋拆遷補償款離婚時歸誰

拆遷獲得的補償安置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主要看拆遷房屋的產權來源。

1、如果拆遷的房屋系私房,那麼拆遷安置中的房屋補償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轉化形式,仍然屬於原房屋的產權人所有。但是對於其他形式的補貼或者費用,比如速遷費、過渡費、獎勵費、早簽約獎等屬於補貼性質,按照規定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拆遷款系基於拆遷人是同住人身份而獲得的補償安置款,其性質上應當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補償,並非婚前個人財產的轉化形式,因此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遷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雙方均有權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話,那麼該部分動遷款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該公有住房按照規定一方無權居住,那麼該方也無權要求分割動遷款。

其實,如果該房子是男方的父母的話,給了自己的孩子,其實,該房產是屬於男方所有的,也就是說女方並且無權對房子進行分割。可以看出,我國新婚姻法中對房產的分割,可謂是充分考慮到了社會中的各種情況,很好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