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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司的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1.54W)
夫妻公司的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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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割哪裡公證

其實對於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只要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當事人簽字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現實中有的夫妻為了增強夫妻財產分割協議的法律效力,而選擇進行公證。而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公證法》第四條
全國設立中國公證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地方公證協會。中國公證協會和地方公證協會是社會團體法人。中國公證協會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制定,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公證協會是公證業的自律性組織,依據章程開展活動,對公證機構、公證員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