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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經營的公司夫妻二人可對公司股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一致,則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法院會遵循男女平等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對公司股份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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