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哪些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1.75W)

現代社會結婚率降低,離婚率增高,如果夫妻雙方要離婚,最關鍵也是重要的就是財產分割,對財產進行分割時候就需要區分財產的性質,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哪些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呢?

哪些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

哪些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

當夫妻雙方結婚以後會共同生活,他們組成了一個家庭,就會出現財產上的混同,共同為了生活支出,所獲得的財產也屬於這個家庭,在婚姻當中相對來說,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佔較大多數的。但也並不是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1、如果是雙方在結婚之前,一方就已經獲得的財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前以及結婚後是一個區分財產性質的分界點,結婚前獲得的財產屬於夫或者妻其中一人單獨所有,婚姻法對於財產並不會“溯及既往”;

2、如果丈夫或者是妻子一方身體受到傷害,針對傷害賠償的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以及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具有人身傷害賠償的性質,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且不需要區分婚前或者婚後,只要是因為一方的被傷害獲得的賠償,就應當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3、通過遺囑獲得的財產,或者是通過他人的贈與合同,並且要求該遺囑或者是贈與合同當中明確表明該財產只贈與給丈夫或者是妻子其中一方。但是如果是,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者是其中一方繼承的遺產、獲得的贈與,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兩種情況基本相同,但是區別就在於遺囑人或者是贈與人是否明確標明只贈與一人;

4、夫妻雙方在生活當中,一定會有專屬於自己生活的生活專用品,男女有異,相應的,個人的生活物品,在離婚時應當作為夫妻個人財產分配。

雖然在婚姻法上,對於個人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分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是財產問題本就複雜,股權、期貨、基金以及投資財產的劃分等,都是夫妻雙方財產分配的難題。因此,如果有條件、在思想上接受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對於雙方的婚前財產以及婚後可能的財產作出劃分,也是一個比較好的減少婚後財產糾紛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