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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收費標準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閱讀(2.86W)

法院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收費標準是什麼?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尊重雙方的意思表示,還要考慮到過錯、子女利益、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等因素,所以,離婚財產糾紛比較複雜。如果不能協商解決而向法院起訴分割財產,就需要知道法院審理離婚財產糾紛收費標準是什麼?相信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感興趣。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一、離婚時財產分割範圍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歸當事人自己所有,對方不得要求分割。

二、離婚財產糾紛收費標準是什麼?

起訴離婚的訴訟費用及財產分割的規定,應根據最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具體規定如下,起訴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的意願,但前提是該雙方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在一方願意放棄全部或一部分財產權時,只要不危害國家、集體、社會和他人合法權益,應當允許。

2、男女平等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當然,也應當保證有過錯方的基本生活。

4、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照顧子女的利益,也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

5、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從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應該保障使其在分割後能充分發揮其效用,不降低其價值。對不能分割的,則應作價補償給對方。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進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應當依法收繳,不得進行分割。

相信大家都瞭解了。離婚財產分割,如果雙方可以達成一致協議最好不過,如果需要起訴,那麼法院審理時主要是根據起訴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不同,收費標準也不一樣,具體離婚財產會怎麼分割,也不能一概而論,需要考慮到多種因素。大家可以參考上文所述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