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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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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糾紛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合同糾紛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二、合同糾紛訴訟費用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係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其他訴訟費用。

三、民事糾紛起訴費用的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不同種類的訴訟費用,有不同的收費標準。而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兩個因素:

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裁判費用的確定應根據國家的財政水平和當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確定,否則就可能脫離本國實際而至收費標準失去合理性;而當事人費用則一般是根據實際開支的情況確定。

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看收取訴訟費用的案件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訟案件,是財產案件還是非財產案件,案件的性質不同,收費的標準也不同。

因為合同發生糾紛,去法院進行訴訟的時候,需要考慮到訴訟的費用承擔的問題,雖然說一般都是由被上訴方來進行承擔,但是首先還是需要由原告來進行負擔墊付的。如果說合同當中所涉及到的價款不超過1萬元,那麼直接繳納50元的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