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產婚後還貸
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價款為個人財產,婚後支付的房屋價款是共同財產。
2、分配時,先劃分共同財產的比例,然後再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3、新的民法典規定婚前財產是受到永久性的保護的。
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償還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後一次性還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資金算作共同財產。
5、婚後這個房子共同還貸的那一部分才擁有一般的產權。
二、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
1、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購買,應當是婚前的個人財產權利。
2、房屋是不動產,其所有權的取得是以登記為準,登記之日為法律認定的所有權取得之日。
3、民法典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
4、因為該房屋所有權在婚後取得,所以應屬於共同財產。
5、但因是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所以用於購買房屋的這部分錢就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6、如果房產證取得的時間是結婚後,而且你們又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是夫妻共同財產。
7、一般情況下,以房產證辦在結婚證之前還是之後,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
8、如無特約定,各佔50%的份額,也可以自行對此進行約定。
三、婚前房產婚後賣、婚前房產買賣
1、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收入為共同財產。
2、婚前房產在婚姻期間變賣成現金的,最好是做個公證。
3、因為現金屬於種類物,發生糾紛很難說清是誰的。
4、婚前房產在婚姻期間變賣成現金進行其他投資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5、比如將此現金進行股票投資所得的利潤就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