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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買的按揭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1.31W)



一方婚前買的按揭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方婚前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並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並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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