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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貸款買房 | 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調查 閱讀(1.07W)
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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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保障做法:

1,產權證寫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2,婚前貸款買房,寫一個人名字屬於其個人財產,婚後還的貸款屬於共同財產。

兩種方式各有利弊,第一種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就可能出現上面的問題,男方婚前買了房子,婚後有貸款要償還,一旦離婚,女方只得主張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於房屋產權則無權主張,那麼後果就是離婚後沒有房屋居住。對於這種方式就要看站在哪一方的角度來考慮。你是男方還是女方兩個不同的角度對於這種方式的選擇就會有所側重;第二種方式婚後買房,婚後還貸,站在女方的角度則要比第一種好很多,婚後共同出資買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共同償還貸款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日後離婚該房屋也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對於房屋任何一方都有權利主張物權。所以,兩種方式的好壞,要考慮是站在哪一方的角度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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