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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中的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3.2W)
離婚糾紛中的財產分割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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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

離婚後財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一是當事人雙方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沒有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二是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

三是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四是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有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例如一方隱瞞或惡意轉移財產等。

以上情形,都可以再向法院起訴,法院應當受理。

當然離婚案件一般都比較複雜,如果有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介入,並獻計獻策的話,爭取離婚後財產分割會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