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約束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書面協議。合同成立並有效以後,就會產生合同的權利義務,並且合同的權利也有相應的效力。對於合同權利的效力可能是大家比較陌生的內容。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合同權利的效力規定。
合同權利的效力有哪些?
請求力、執行力、私力實現、處分權能、保持力。
合同效力的內容
1、從權利上來說,當事人的權利依法受到保護。
2、從義務上來說,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3、在一定條件下對第三人的拘束力。
以下情形的民事行為無效:
1、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4、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5、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6、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
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卻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對於合同效力的認定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說是比較重要的內容,只有確定了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才能進一步的作出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對於有效合同的權利,在合同的履行中可以更好的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利益。對於合同效力的其他內容你還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