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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原因及效力有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1.24W)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
1、基於當事人的意思;
2、基於合同的消滅;
3、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效力:使合同關係不復存在,同時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權利義務也歸於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原因及效力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