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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霸王條款效力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1.75W)

是指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所謂霸王條款,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這些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侵害消費者利益。因此,合同中免除出賣人責任、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的霸王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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