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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包括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85W)

一、旅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包括什麼?

旅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包括什麼?

旅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包括: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費用由客人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保險公司賠償金額以外的費用、因非旅行社自身原因所致的質量問題免除旅行社責任、旅行社如果取消團隊計劃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等。

1、合同約定:“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變更、延誤所產生的費用由客人自理。”

2、“乙方(消費者)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傷害的,甲方負責通知保險公司立案,同時協助保險公司調查核實,以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為限,甲方不承擔任何保險公司賠償金額以外的費用。”

3、“因交通運輸、酒店等非旅行社自身原因所致的質量問題,並已積極協助旅遊消費者追究有關經營者,免除旅行社責任。”

4、“旅行社如果取消團隊計劃(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或不夠成團人數時),應全額退還所收預付款或團款,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旅遊合同中的霸王條款舉例

1、合同約定:“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甲方(經營者)保留對行程進行調整的權利。”或約定:“此行程僅供參考,最後行程以《出團通知單》為準。”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或解除,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均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如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合同,就構成了合同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是旅遊合同中的一項主要內容,也是關係到旅遊質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旅行社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行程提供旅遊服務,那就是違約行為,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的規定意味著經營者可以在不與消費者協商的情形下,任意以任何理由變更合同中行程的主要內容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此條款屬於《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所指的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的霸王條款。

2、合同約定:“乙方(消費者)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傷害的,甲方負責通知保險公司立案,同時協助保險公司調查核實,以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為限,甲方不承擔任何保險公司賠償金額以外的費用。”

旅行社將自己的賠償金額限定在保險公司的賠付金額內,如旅遊者損失超出保險最高賠付金,超出部分將得不到賠償。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的方式,但旅行社不能把所有責任都轉移給保險公司,旅行社不能免除自己因侵權或者違約要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

上述條款屬於《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所指的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的霸王條款。

隨著我國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民選擇去外地旅遊,但是如果是需要跟著旅行社的話,是需要注意相關的合同條款的內容書寫的,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