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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2.35W)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6、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條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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