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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滿足什麼條件

合同效力 閱讀(2.14W)

合同是否成立關係著合同是否生效。法律有規定合同生效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相對應的,合同要想成立也應當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來講,合同成立要滿足什麼條件呢?此外,當事人還要注意合同成立的地點,以確定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那麼,合同成立的地點在哪裡呢?對此,本文將詳細為您進行說明。

合同成立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合同成立要滿足什麼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的地點在哪裡

合同成立的地點,指完成合同訂立程式的地點。

合同成立的時間關係到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發生,合同成立的地點關係到案件的管轄(當事人可以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法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當事人不管是簽訂何種合同,都要注意是否滿足的合同成立的條件,否則,即使雙方當事人都在合同上籤了字蓋了章,合同也不一定會成立,合同不成立,自然也就不會生效了。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如果您不確定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可以成立以及生效,您不妨諮詢一下專業的合同律師的意見,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