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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50年還有效嗎

合同效力 閱讀(2.84W)

沒有效。因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長三十年,超過法律規定的合同約定部分無效,無效條款不影響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所以,土地租賃合同五十年,是沒有效的。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土地租賃合同50年還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