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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合同解除同時要求違約金可以嗎?

合同違約 閱讀(9.44K)

一、確認合同解除同時要求違約金可以嗎?

確認合同解除同時要求違約金可以嗎?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違約金計算方法,但如約定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約定違約金過高於造成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我國實行的是補償性違約金制度。要想獲得全部補償性違約金必須以繼續履行合同為前提。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其中表明,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一種包括返還不當得利和賠償損失在內的民事責任,損失也僅僅是指直接損失並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損失。即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不包括支付違約金在內的違約責任。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於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係。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後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於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綜上所述,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因素,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同時並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因為支付違約金的前提是合同履行中發生違約。如造成損失,解除合同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或者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