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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關於違約金跟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違約 閱讀(3.03W)

一、民法典關於違約金跟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法關於違約金跟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違約金與定金是兩種不同的責任形式。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而預先支付給對方的款項;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款項。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當事人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兩者區別

作為起擔保債務履行作用的違約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很大:

1、違約金是以違約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為發生後才進行給付;而定金是以預先給付為條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

2、責任承擔方式不同。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的,則要按照“定金罰款”來處理。

3、數額規定不同。我國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對於定金,我國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4、違約金與定金都具有擔保債務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違約金更具有優先保證性。5、定金一般是當事人約定的,而違約金既可以是約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我國法律規定,在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時候,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因此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李先生作為非違約方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或者違約金條款,但是這兩者是不能夠同時主張的。 同時若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很多,你也可以請求實際損失。當然你也可以視實際情況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也要在合同中寫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時也會規定違約的具體責任和違約金的事宜,如果合同中不僅規定了違約金還規定了定金時,那麼在索要賠償時可以選擇更有利於自己的條款去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通過雙方來協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