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做某項事務與他人簽訂合同,合同規定了雙方應該履行的義務和以及享有的權利。但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某些原因,對方可能會存在合同違約的情形。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最富經濟策略的方式便是提起訴訟了。在下文小編將針對承包合同違約訴訟流程的問題,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承包合同違約訴訟流程是什麼?
1、首先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後,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
3、立案後法院程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二、合同訴訟的注意事項
1、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
2、對於違約一方,法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並不屬於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於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三、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1、繼續履行合同。
2、支付違約金。
3、賠償損失。
4、履行定金罰則。
【定金罰則】《合同法》第115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除了上述前4種方式以外,當事人還可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採用其它的救濟措施。
如:
1、履行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做、減價或退貨的救濟措施。
2、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3、可以採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救濟措施。
關於承包合同的約束流程,首先我們需要蒐集各項證據,擬好起訴狀,其次我們需要到相應的人民法院進行立案,之後的流程便是法院立案後的相關程式啦。這裡本站的小編提醒大家,我們在進行承包合同違約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法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