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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乙方不認可違約金怎麼辦?

合同違約 閱讀(1.92W)

一、合同履行乙方不認可違約金怎麼辦?

合同履行乙方不認可違約金怎麼辦?

簽訂合同的時候會約定違約金,如果不認可違約金那麼可以不用簽訂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就要遵守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合同簽訂以後,對方不履行就屬於違約,應當要求對方履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所謂預期違約,以稱先期違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的行為。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的規定,所謂預期違約,以稱先期違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的行為。預期違約的實質是種毀約行為,分為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兩種。所謂明示毀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到來之前,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違約廣播這種毀約心思表示既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所謂默示毀約,是指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行為表現而預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其構成條件為:

1、債務人的行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形;

2、守約方具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具有上述情形;

3、違約方不願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對於預期違約,守約當事人依法選擇下列救濟方式來追究對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二、合同違約的救濟方法是什麼

1、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2、司法救濟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 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綜上所述,如果雙方簽訂了合同那麼就要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都會對合同內容進行約定,在雙方都瞭解合同內容後,自願簽訂合同,那麼也就是同意合同中規定的違約金,既然違反了合同約定就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