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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 閱讀(5.96K)

二審法院開庭後能夠當庭宣判的,應當當庭宣判。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可以延長審理時間。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二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