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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定金合同應該怎麼籤?

合同糾紛 閱讀(2.54W)

一、預付定金合同應該怎麼籤?

預付定金合同應該怎麼籤?

預付定金合同應該本著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真實的意思表示之下簽訂

賣房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____市____區___街__段___號的__房(__室__廳___平米)賣於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萬___千___百元整(____元)。

第三條由於賣房人房證及發票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籤此合同後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或發票等證件。

第四條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 )。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賣房人(甲方):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聯絡方式:_____

買房人(乙方):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二、房地產買賣中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從屬於主合同的從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經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概念:它既是履約的保證,又是一種支付,同時還是一種賠償,即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如果購房者違約,定金不退,如果開發商違約,就要向購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定金的靈敏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在房產交易過程中,訂金只是預付款性質的一種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因此,在購房者簽訂《預購臨時協議》時,真正的預購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夠成立,還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這與定金合同有著重大差別。因此,預購訂金不是定金,定金罰則也就當然不能適用。訂金與定金的最基本的區別就是定金適用定金罰則,一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或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訂金適用這樣的罰則,只會存在返還或衝抵價款的作用。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定金方面的規定是比較重視的,主要還是因為它實際上是具有一種擔保作用的。所以在簽訂定金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出一些具體的細節方面的問題,千萬不能夠因為簽訂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而失去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