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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預售房的新房簽訂合同時間與交房時間有延遲 | 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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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房乃人生大事,買了新房,高高興興的等待收房後裝修入住,購買預售房的新房簽訂合同時間與交房時間有延遲,應該怎麼處理?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新房簽訂合同時間的相關資訊吧。

購買預售房的新房簽訂合同時間與交房時間有延遲,應該怎麼處理?

一、預售房是否有交房期限?

預售房交房時間沒有規定,但交房時間在預售合同中可以約定。訂的購房合同,上面寫著交房日期,逾期未交房的責任等。有的地方開盤後可能需要2年才交房。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並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延期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條【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購買預售房的新房簽訂合同時間與交房時間有延遲,應該怎麼處理?

(一) 延期交付,經催告後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於購房者能夠承受的範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三)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

總之,購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時對於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並不是真實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選擇上面的解決方式,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項,例如: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關於交房日期的規定,延期交房的處理等,如果沒有約定,要簽訂協議。儘量在購房合同中體現出這個問題,以便發生問題的時候有據可查。

一旦發生交房逾期,買房人可以催促房產商儘快履行交房義務,同時還可按照合同約定追究房產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預售房其實存在一定的風險,開發商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去開發建築,按期交房,都是需要多方考查的。購買預售房因根據對於開放商的瞭解,以及自身需求做出正群的選著。關於“新房簽訂合同時間”的一些相關諮詢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啦。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