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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租賃車合同糾紛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5.85K)

一、遇到租賃車合同糾紛怎麼辦?

遇到租賃車合同糾紛怎麼辦?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租賃合同未到期怎麼終止

事實上,當租賃雙方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後,都應該遵守合同約定,如約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為解除合同。否則,不但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還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但是,租賃合同要是出現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賃雙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雙方可以租賃合同中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又或者,一方有解除租賃合同意願,可以與對方協商解除合同,只要雙方協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了。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災、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如出租人強行將租賃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賃物存在質量瑕疵,但拒絕更換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最好在合同中約定爭議的處理方式,約定好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等,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生效之後,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以及違約金計算條款就當然的發生法律效力,此時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請求對方當事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