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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合同糾紛怎麼辦 | 怎麼解決?

合同糾紛 閱讀(7.41K)

一、發生合同糾紛怎麼辦,怎麼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怎麼辦,怎麼解決?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為:

1、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和解。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直接且有效的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方式解決。調解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第二種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

3、仲裁方式解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

4、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任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

二、合同糾紛怎麼舉證的?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後,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從而使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實現的行為。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的爭議,一般情況下是指一方當事人主張合同尚未履行,或者認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等。根據《民事證據規則》5條第2款規定:“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這一規定體現了就合同法律關係中所適用舉證責任分配的一種例外規則,即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三、怎樣審查合同效力?

(一)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即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因此,在審查合同時,應認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關係,判斷是否存在導致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並認真分析合同無效情況下產生的法律後果。

(二)注意審查合同的主體。主體的行為能力可以決定合同的效力。對於特殊行業的主體,要審查其是否具有從事合同項下行為的資格,如果合同主體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格的,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因此對主體的審查也是合同審查的重點。

(三)對於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應當在審查意見中明確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四)注意合同是否附條件或附期限。

(五)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無效的條款,包括無效的免責條款和無效的仲裁條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合同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論等。合同糾紛適用於當事人舉證的原則,在合同是否履行時出現糾紛,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合同生效之後,當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規定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