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購房違約金訴訟法院會受理嗎?

合同糾紛 閱讀(7.34K)

一、購房違約金訴訟法院會受理嗎?

購房違約金訴訟法院會受理嗎?

1、購房違約金訴訟法院可能會受理、也有可能不會。具體是否會被受理,與是否滿足法定的起訴條件有關。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2、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購買商品房約定違約金需要遵守哪些條件?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應當遵照以下規定:

(一)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三)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如果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在雙方自願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之後,若是任何一方違約之後,有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常見的違約情形包括開發商不能在約定的許可權屆滿時交付房屋、開發商實施一房多賣等的行為,房屋的購買者不能如期支付房屋的購買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