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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後違約責任是否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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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變更後違約責任是否免除?

合同變更後違約責任是否免除?

合同變更後的違約責任,除非存在免責情況,不然依舊會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不會因為合同變更而免除其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變更之前違約了的,合同變更後其仍要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二、合同違約賠償怎麼處理?

合同違約是工作生活中常見的一種合同糾紛,常見的有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租賃合同違約、借款合同違約等,而合同違約必然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最直接的就是要承擔合同違約賠償責任。

合同違約賠償責任,是有約定從約定處理,無約定的從法定處理。常見的合同違約賠償,包括定金、合同違約金、違約損害賠償等。在要求對方承擔合同要違約責任時,應當合理維權索償,若雙方協商賠償未達成一致時,最好的方法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合法索償。

三、合同變更的法定條件有什麼?

(1)已存在著合同關係。

合同的變更,是改變原合同關係,無原合同關係便無合同變更的物件。在合同無效、可撤銷的合同被撤銷、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認等情形下,由於不存在合同關係,因此不發生合同的變更。

(2)合同內容發生變化。

合同內容的變更通常包括:標的變更;標的物數量的增減;標的物品質的改變;價款或酬金的增減;履行期限的變更;履行地點的改變;履行方式的改變;結算方式的改變;所附條件的增添或除去;單純債權變為選擇債權;擔保的設定或消失;違約金的變更;利息的變化等。

(3)合同的變更須依當事人協議或依法律直接規定及法院裁決,有時依形成權人的意思表示。

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變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發生,不以法院的裁決或當事人協議為必經程式。合同的變更須經法院裁決程式的,不論是撤銷還是變更,均須經過法院裁決。合同的變更基於形成權人單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選擇權人行使選擇權,當事人一方使合同變更。除此以外的合同變更,一律由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

除非存在免責情況,否則合同變更後,違約責任不能免除。合同違約會產生一定的法律結果,最直接的就是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果雙方簽訂合同時有違約約定,需要按照約定來處理,沒有約定,需要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雙方協商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