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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買賣合同格式條款可以主無效嗎?

合同糾紛 閱讀(2.87W)

一、不符合買賣合同格式條款可以主張無效嗎

不符合買賣合同格式條款可以主無效嗎?

是可以的,格式條款又稱為標準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格式條款並非當然無效,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有在特定情形下無效。

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即沒有發生過法律效力,那麼雙方之間的基於合同的權利義務也自始不存在,如果當事人基於合同約定已經做出了某些行為,都應當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也要做相應的補救。如果當事人對合同無效有過錯責任的,給對方造成了一定損失的,當然也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種損害賠償責任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締約過失責任。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認定合同無效結算條款也無效嗎

合同無效的,結算條款一般是無效的。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爭議解決條款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結算條款,如果雙方無異議可以依據合同中結算條款來執行,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也就是說,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為解決產生的糾紛而選擇到哪個法院起訴,或者選擇仲裁機構等,即使合同無效,那麼這個條款也是有效的,如果雙方對解決辦法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以根據該條款進行解決。

三、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不符合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可以主張合同無效,認定合同無效之後,結算的條款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簽訂合同的主體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違背違背公序良俗,都會導致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