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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技術合同必須簽字嗎?

合同訂立 閱讀(1.34W)

一、訂立技術合同必須簽字嗎?

訂立技術合同必須簽字嗎?

訂立技術合同不一定必須簽字。

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對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認為只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就不成立。對此應該分情況而定。

如果合同中要求合同成立的要件是簽字並且蓋章,則因合同未具備生效要件而未成立,如果合同中並未要求合同生效的條件是簽字同時蓋章,則合同蓋公章後未簽字的合同也成立。

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接受的,該合同也成立,也就是說,哪怕是簽字和蓋章都沒有進行,但是如果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的合同義務,對方接受那麼該合同也是成立的。

二、技術合同有什麼特點?

技術合同的特點有如下內容: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絡,不同型別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智慧財產權法調整的物件,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在簽字或者是蓋章的情況下都是有效的,最好是簽字和蓋章一起弄上才是最保險的。技術合同與其他合同相比有自己的特點,首先就是其物件的特殊性,技術合同的物件是具有技術知識的人員;其次技術合同還是具有多樣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