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訂立>

民法典合同違約精神損害賠償是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5.78K)

一、《民法典》合同違約精神損害賠償是什麼?

民法典合同違約精神損害賠償是什麼?

受損害方主張違約責任的,則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加害人僅需承擔過錯責任,受損害方對此的舉證責任明顯加大,這不利於保護受損害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主張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即受損害方在違約之訴中,可以同時主張侵權責任。

具體來說,要想獲取較高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提高傷殘等級

傷殘等級的高低會影響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多少,找準有利的鑑定機構,有助於提高自身的傷殘等級。

2、收集充分證明精神傷害的證據

例如對於毀容結果的,需提供醫療機構證明。

3、選擇有利的受訴法院

因為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有聯絡,選擇經濟水平高的法院可以獲得的賠償金會高些。

4、走好訴訟程式等途徑來獲得

精神損害賠償不要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主張,因為在刑事附帶民事中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是不會得到支援的,所以民事賠償應該另行起訴。

二、如何認定合同關係和違約行為

1、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

根據《民法典》“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一方存在違約行為

在《民法典》實施以前,有關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受損害方提起違約之訴的,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民法典》頒佈後,法律賦予受損害方在違約之訴的同時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無疑有利於保護受損害方的合法權益。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可能很多人都有精神損害賠償,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主要還是因為實踐過程當中沒有很多適用精神損害賠償的事項,但實際上,如果因為違約行為導致他人精神受到嚴重損害的,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和精神損害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