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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旅遊合同有哪些風險需要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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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旅行社簽定旅遊合同一定要注意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除此之外,還要把旅行社的各種扣承諾寫進合同裡。那麼簽訂旅遊合同有哪些風險防範需要防範呢?本文將會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簽訂旅遊合同有哪些風險需要防範?

簽訂旅遊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旅遊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遊覽景點、住宿標準、餐飲標準、娛樂標準、購物次數,以購物來講,一天去幾個店都要在協議上有明確標示,是坐旅遊車還是坐空調車或足坐豪華大巴,都要在協議當中寫清楚。住宿標準是三星還是兩星也要明確。一旦出現問題,旅遊管理部門在認定時很快能給大家一個說法,使消費者的權益及時得到維護。

2、旅遊價格。從目前來看,由於旅行社的質量競爭比較激烈,旅遊價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實的情況,作為消費者,報名參團的時候不能光直觀看一個價格,還要看旅行社的信譽和質量實際到旅遊目的地以後,存在自費問題、購物問題、擅自增加專案問題。在出行前一定要把價格確定好,這些錢款包括什麼內容,小孩包括什麼內容,成年人包括什麼內容,都要問清楚了,包不包括自費專案,包不包括機場建設費都要問清楚。

3、對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旅遊協議和旅遊合同既要維護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旅行社和旅遊者在旅遊中承擔的義務、責任,都要明確。現在老年人出遊比較多,老年人出遊不方便,比如坐臥鋪有的老年人上不去,要在合同當中約定要中鋪還是要下鋪,約定了旅行社達不到,那麼就是旅行社違約;若事先沒有約定,出了問題之後說不清道不明,處理起來難度比較大,所以一定要把合同認真做好。

4、明確提供線路的物件。現在許多大旅行社有不少加盟社,這些加盟社可以通過總社來組團,但有時如果其他旅行社能有更好的“條件”,它便把自己組到的遊客轉到其他旅行社去,遊客在合同中最好明確提供路線的應當是某某旅行社,而不能用“加盟店”充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