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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銷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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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代理相對來說是一個較為新興的行業,逐漸也有很多的開發商與之合作,實現雙贏,就現在而言,開發商在與代理商簽訂合同的時候,更加應該確定好合同內容,以此來規範雙方的權力及義務。房屋銷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便成了雙方極為關心的問題。在簽訂銷售代理合同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房屋銷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關於房地產銷售代理的許可權問題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屬於委託合同的範疇,委託的許可權必須在委託代理合同中明確地表述,比如,對銷售價格的限制、配套設施及物業管理的承諾以及其他用於吸引購房者的其他優惠措施等,這些內容均需在合同中明確表述,防止出現代理商為了促銷樓盤,在未經開發商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對購買者作出一些根本實現小廠的承機.特別是對於預售樓盤更是如此。為了慎重起見,開發商甚至可以對代理商做有關方面的廣告也應明確不得超越授權的範圍。

(二)關於物業代理的佣金

當僅由一個房地產銷售代理機構獨家代理物業租售時,則依每宗交易的成交額收取佣金或代理費。

收費標準一般是:出租物業收取年租金的10%或相當於一個月的租金;出售物業收取銷售收入的1%~3%。對聯合代理的情況,委託方需對每宗出租或出售交易支付較高的代理費,通常為獨家代理時的1~5倍,各代理機構之間要依事先協議來分割這筆佣金。

(三)關於房地產銷售代理商的資格問題

簽訂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時,作為委託方要充分了解物業代理公司的代理資格問題,目前國家及各地對房地產經紀及代理機構的資格都有一些具體規定,如建設部50號部長令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設立條件及程式。

(四)選擇合適的房地產銷售代理商

房地產交易涉及資金量巨大,所以對外發商或業主來說,選擇房地產銷售代理商是十分重要的。選擇不好代理商,無論代理合同多麼完善,恐怕效果也不會很好。因此在選擇物業代理公司時,首先要考察物業代理公司的素質及其職員是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其中包括物業代理公司是否只代表委託方的利益,能否為委託方保密,工作過程中是否具有客觀、真實、真誠的作風,在物業交易過程中除佣金外是否沒有其它利益。

(五)針對物業的型別選擇物業代理

住宅和公寓的銷作常以當地的代部機構辦理,當然,這些機構也許是全國性甚至國際性代理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對工業和商業物業來說,常委託全國性或國際性代理公司,當地的代理機構有時參加,有時不參加。

綜上可知,在實際生活中,可以根據上文房屋銷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擬定合同規避風險,在開發商對房地產銷售代理進行了委託之後,也應該時刻關注著售房的有關事宜,以及時處理代理商單方面的違約行為,在合同中也應該明確的指出售房的宣傳廣告設計的確定權,其次是對佣金這方面應更為詳細的標註,選擇一個規模大的房屋代理商更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