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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債權轉讓糾紛是指債權享有人通過與受讓人(第三人)協商一致,將自己依法享有的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受讓人(第三人)的行為而產生的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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