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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1W)

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
⑴當事人主體:居間合同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詳細名稱或姓名、住所。
⑵居間合同的標的:主要指委託人和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委託的居間事項。
⑶期限:是指居間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終止日期。
⑷居間事項的種類:是指為了某項財務或利益的類別及範圍。
⑸酬金的給付: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酬金的數額、給付方式、時間、地點等。
⑹費用的負擔: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屬於哪一類費用應由哪一方承擔。
⑺違約責任: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違約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方式,以便守約方、仲裁機構、人民法院在處理違約責任時有所遵循。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當發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商不成時,是選擇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
⑼其它約定事項。
簽訂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
(1)委託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所委託居間從事的活動內容,包括種類、範圍和要達到的要求,給付酬金的數額、方式和時間。
(2)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說明自己能夠做到什麼程度、需要什麼條件完成委託人的委託事項。
(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委託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資訊、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簽訂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