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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否能隨意變更買賣合同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3W)

出租人不能隨意變更合同。租賃物是承租人根據自身特殊需要所選定的,作為融資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的買賣合同,其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也具有高於一般買賣合同效力的性質,非經三方的當事人的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解除或者變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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