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民法典規定房產贈與合同是不是可撤銷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91W)
民法典規定房產贈與合同是不是可撤銷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產贈與合同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
首先,在贈與財產權利未轉移前,當事人享有任意撤銷權,經過公證或具有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
存在下列法定可撤銷事由的,權利人有權請求撤銷: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的;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