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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糾紛怎樣解決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69W)
合夥合同糾紛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能夠協商處理的儘量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機制處理,若合同有約定仲裁條款的,只要約定的仲裁條款符合法律規定,糾紛就只能通過仲裁解決,排除法院管轄。合同中沒有約定仲裁條款,但有約定法院管轄的,只要相關約定符合法律規定,就由約定的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