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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未完成的旅遊合同如何處理

受疫情影響未完成的旅遊合同可以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履行的旅遊合同,旅行者和旅遊經營者均有權解除合同。對於旅旅遊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遊者參團的,在組團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此次疫情發生,造成交通出行或旅遊活動受限,該情形構成了不可抗力情形,由此影響消費者(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旅遊服務合同的履行,應該遵循相關規定來處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受疫情影響未完成的旅遊合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