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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可單方解除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1W)

房屋租賃一方是可以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即法定解除,下列情形可以適用法定解除:
(一)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二)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
(四)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租賃合同可單方解除嗎